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政策解讀
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政策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準備了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政策解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政策解讀
一、為何要規范福州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緩繳?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wù)院令第350號)第18條和《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uì )、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guān)于規范和適當降低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閩建金〔2016〕3號)等有關(guān)規定,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ì )制定出臺了《關(guān)于規范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等事項的通知》(榕公積金管委〔2016〕11號),就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guò)12%及單位申請緩繳問(wèn)題作出具體規定。
二、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需滿(mǎn)足哪些條件?
(一)單位經(jīng)營(yíng)困難,上年已處于虧損狀態(tài)的;
(二)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huì )(或者工會(huì )、全體職工大會(huì ))討論通過(guò)。
三、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二)單位職工代表大會(huì )(或者工會(huì )、全體職工大會(huì ))同意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決議書(shū);
(三)具有法定資格的`審計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單位審計報告。
四、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審批程序:
(一)單位提出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二)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受理、審核;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ì )辦公室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ì )辦公室在每月的最后1個(gè)工作日集中審批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交的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五、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限是多少?
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限不得超過(guò)12個(gè)月,緩繳期到期之前不再提交緩繳申請的,應恢復正常繳存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延伸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
1、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申請之日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hù)余額×1.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預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流動(dòng)性調節系數α
(1)流動(dòng)性調節系數α按以下標準確定,按季度調整。
公式中的1.2:對借款申請人家庭沉淀在住房公積金賬戶(hù)內的繳存余額給予1.2倍的可貸額度獎勵。
(2)公式中的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預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sh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含單位繳交部分+個(gè)人繳交部分)×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數+借款申請人配偶申請貸款時(sh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含單位繳交部分+個(gè)人繳交部分)×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數
注:參與測算的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時(shí),住房公積金賬戶(hù)均應處于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已連續足額繳存滿(mǎn)6個(gè)月(申請之日前6個(gè)月),如只有一方符合上述條件,則只能享受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
2、流動(dòng)性調節系數α的確定標準:
(1)流動(dòng)性調節系數α按以下方式確定:
流動(dòng)性寬松(上季度中有2個(gè)月的個(gè)貸使用率<80%)時(shí),該系數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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